营口开发区支行按照市银监局《案件防控工作的“四个禁止”和“十条禁令”》的通知要求,行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市银监局案件防控工作的“四个禁止”和“十条禁令”传达至每一名干部员工,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后续针对性的措施落实。
一是认真做好“四个禁止”和“十条禁令”组织学习和传达工作,成立领导组织,落实具体措施,并全面查找差距和不足,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双禁”的执行能力。
二是对全体员工开展“双禁”再学习、再教育,人人签订“四个禁止”和“十条禁令”遵守规定承诺书,使全体员工做到知禁令、守禁令。
三是强化对管理人员的作风建设,正确处理案防“双禁”与经营发展的关系,明确各级人员案防工作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案件防范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案防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点在案防“双禁”中的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一线柜员和客户经理进行“双禁”以及制度和流程的学习培训,建立完善风险定期预警和分析提示制度,提高整体掌控风险、规避风险的能力。
五是严格“双禁”问题整改和问责追究,实行违规问题整改责任制,严格问题整改的督查和考核,进一步加大案件防范考核和奖惩力度,严格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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