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缴保费1.7352元,获赔近65万元,且在日后的治疗过程中还将持续获得赔付,有这么好的保险产品吗?
客户牛先生于2011年11月2日投保太平人寿的《
太平康颐金生终身寿险》,保额12万。同月8日,附加了50万保额的《卓越医疗》险种。2014年6月24日,牛先生因胰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出院后,7月21日,牛先生到太平人寿丹东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工作人员立即受理,在确认资料整齐无误后,于当天立案,并于次日下发调查,调查人员经过调查后确认病情,太平人寿正常赔付牛先生重疾理赔款及卓越医疗理赔款共228956.92元。重疾险《
太平康颐金生终身寿险》,合同终止。《卓越医疗》保险将继续有效,同时,保额不变。因为依据太平人寿《卓越医疗》条款规定,合同有效期内,自合同生效日起3个保单年度内,在每个本合同期满日,如果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续保条件,公司将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因此,公司将持续为牛先生进行赔付,由于牛先生在持续治病中,故截至目前为止,2015年赔付423407.12元,累计赔付近65万元,并将继续赔付。据了解,卓越医疗保险是“卓越人生”的二代产品,最大特点是客户一旦产生住院费用或是住院前后的门诊急诊费用,只要是治疗所需要且合理的,均可获得保额范围内的赔付,完全不受社保范围限制,年度医疗报销费在20万—400万元间。同时,三年保证续保。从第四年开始,每三年太平人寿将作出一次核保评估,一旦通过,客户即可享受连续三年的保证续保,即在此三年间,太平人寿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的续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