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历史 即是未来——太平品牌“老料新说”系列(2)
“两全其美”、“福寿安康”:太平人寿早期产品切中需求“痛点”口碑卓著
一部太平品牌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民族保险发展史的缩影。《太平人寿创业十年记》中曾写道,“吾人于创设之初,即矢志于华商保险业之发扬光大,冀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二十载心血,终使太平人寿成为华商保险界的旗帜!” 以史为鉴,回溯公司早期经营的方方面面,太平人寿不忘初心投身寿险事业,砥砺奋进履行保障职责。作为中国太平旗下的专业寿险子公司,太平人寿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感召下,勠力同心,开启复兴“百年民族品牌”的新纪元。
有人说,“一切以客户为中心”,这话实践起来很难;也有人说,“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不假,但能不能成为“中心”,还要看商家给不给你这个权利。在太平人寿的早期发展阶段,列强环伺、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情景比比皆是,但“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已然萌芽。在国难当头之际,太平人寿以销售真正能够保障老百姓生活需求的保险产品为武器,硬是与同业公司一道,打下了中国民族保险史的半壁江山。那么,早期的太平人寿都经营过哪些寿险产品,且客户评价如何呢?这还要从几张当年的老史料说起。
自1934年至新中国成立前,太平人寿大力推广“两全保险”、“福寿保险”,种类不断翻新。所谓“两全”保险,即指投保人晚年靠它“自养”、“自餐”,去世后也能靠这笔费用维持家庭生计,使其身前身后皆能“两全其美”。据一份1935年5月签订的太平保险20年两全保单所示,年仅二十三岁的投保人若20年后“生存无恙”,公司“立即照章付给国币壹千圆整”。若于“本保险单满期之前”终了,则此项保险金额“给付给被保险人之法定财产管理人”保管。
而所谓“福寿”保险,则取“得福即安、得寿延年”的寓意,使投保人去世后,仍能以这笔保费延续对家人的责任,传承“福寿安康”的家族心愿。据一份签订于1936年4月的太平保险20年限期缴费福寿保单所示,一旦投保人身故,公司会“照章付给国币陆千圆整”至被保险人妻子的名下,如此可知“福寿”保险的效用。除此之外,太平人寿还陆续开发出“子女教育金保险”、“养老年金险”、“团体保险”、“婚嫁保险”等险种。
仅是产品好还不足以为客户称道,太平人寿“信用卓著、赔款迅速”的好名声亦是人尽皆知。据1936年大公报头版刊登的《鸣谢华商太平保险公司赔款迅速》一文所载,“该公司派员查验属实,立即赔款一千一百元,足征该公司信用卓著、办事敏捷,特登报鸣谢并愿为介绍焉”。
(图为突出太平人寿经营特点的杂志广告)
受到认可的太平人寿也绝不“藏着掖着”。除了在广告上突出险种之丰富外,太平人寿还适时地将公司“信用昭著”、“赔款迅速”、“手续简便”等经营亮点以彩印的形式在杂志上广而告之,十分简洁鲜明。到1938年底,太平人寿的有效保额不断攀升,一跃成为当时华商保险业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和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寿险公司。
八十多年前,太平人寿在产品开发上想客户之所想,在理赔服务上急客户之所急,凭借充分满足老百姓居家生活需求、伦理道德诉求的保险产品,以及周到卓越的客户服务,为“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作了完美的注解,成为中国民族保险业屹立不倒的鲜艳旗帜。八十多年后的今天,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太平人寿继承发扬一代又一代“太平人”果敢创新、无惧担当的优良传统,形成了“在传承中成长,在蜕变中新生”的“太平血脉”,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与保险同业一道,用贴近民生、适销适用的保险产品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美好。(陈艺林)
本系列文章历史顾问:上海复旦大学历史学系赵兰亮教授
特别鸣谢:太平人寿宁波分公司王小锋老师为本文提供部分史料图片
本系列文章参考文献:
①赵兰亮:《近代上海保险市场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②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太平发展简史》,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
③上海市档案馆藏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档案,Q334-1-6-170。
④上海市档案馆藏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档案,Q335-1-8-1。
⑤上海市档案馆藏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档案,Q335-1-8-21。
⑥上海市档案馆藏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档案,Q335-1-24。
⑦《中国保险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