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理由赔付”“找理由承保”“找理由满意”
太平人寿辽宁分公司开创三大合议制度
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护客户的权益,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在多年的保险经营实践过程中发现,引发客户及业务队伍不满主要集中在理赔、核保以及投诉处理三大方面。其中,“理赔难”一度成为整个行业的顽疾。为最大程度地做好上述与客户利益攸关的三个方面的决策,太平人寿辽宁分公司开创性地建立了理赔、核保以及投诉的“三大合议制度”。
一、理赔案件合议制度
“理赔案件合议制度”主要针对在理赔时出现疑难问题的案件以及公司拟拒赔的案件。由机构对争议案件提起合议,分公司针对不同赔付金额档次成立不同的合议小组进行合议。理赔案件合议制度的核心服务理念是“找理由赔付”。
但需要指出的是,“找理由赔付”是建立在严格核保与严格调查的基础之上的,即核保与调查阶段严格认真,一丝不苟,不放过任何逆选择的风险;发生保险事故,满足相应条件的案件,按照“找理由赔付”的理念进行合议。该合议制度能够充分保障客户的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核保合议制度
“核保合议制度”是指对于非标准体投保客户的情况进行合议。根据不同的保费金额,由不同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合议。核保合议制度的核心服务理念是“找理由承保”。核保合议制度能够提高公司下发的核保结论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三、投诉案件合议制度
“投诉案件合议制度”是指针对客户提出的不满意进行合议。投诉案件合议制度的核心服务理念是“找理由满意”。该制度可以及时、妥善、高效的处理投诉案件,避免案件升级。使客户的合理利益不受到损失,且使得公司的品牌形象得以维护。
截止2018年10月,理赔案件合议332件,赔付超千万,最大程度保护客户权益。太平人寿辽宁分公司三大合议制度推广以来,得到客户广泛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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