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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历史遗留住宅楼确权登记问题,营口有新办法

赢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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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1 07:16:00   来源:营口之窗   点击: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住宅楼确权登记问题,一直是许多相关者关注的焦点。日前,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新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因事制宜,妥善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题。


具体措施有:一是对已完工且住户已入住使用,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的住宅楼工程,主动协调土地、环保、人防、消防等有关部门尽快出具相应手续,及时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有经济纠纷,办理不了房屋竣工验收影响住宅楼办房照,我们实施重点突破,主动召集有关施工企业参加会议,协调解决纠纷,动员施工企业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是出台《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资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竣工验收,明确施工单位在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时,即为履行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责任,如双方再有经济纠纷,将通过其它途径解决,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历史遗留住宅楼有关责任单位企业已破产,法人代表逃亡等原因找不到责任主体的,且工程符合规划和消防等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经具有资质的部门确认质量合格的,工程可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五是由开发单位为市政府动迁部门代建回迁楼的,以土地确权为准,由政府相关责任部门或开发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基本建设手续。

那么, 对于历史遗留房屋,有关责任单位有的已破产、有的年代久远,存在施工技术档案丢失等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怎么证明工程质量合格?

 针对企业不动产登记达不到受理条件的,不属于违建工程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帮助企业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形成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检测确认质量合格的,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代替办理历史遗留房屋房照的质量验收手续。

 2019年,营口市继续以“阳光化办公、流程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为目标,不断规范权利运行、简化办事环节、完善服务措施,提高行政效能,为全力打造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提供了住建智慧、住建力量,为全市构建包容开放、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爱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献策献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图片与本文无关,作者 李奇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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