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之窗网讯 关切)“学生课后无人照看,课后负担比较重,补课费比较高”是一个民生热点问题,营口市就此问题出台了具体指导意见。从日前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得到了具体内容,将其主要部分汇总给大家,看看你是否满意。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校主体原则
中小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的主体,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加强全程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高效。
(二)坚持主动服务原则
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回应学生和家长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逐步构建学校为主、社会参与、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课后服务体系。
(三)坚持自愿参加原则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家校协商原则
学校要依托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吸纳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家校对课后服务实施协商共治。
(五)坚持素质教育原则
课后服务要以“丰富生活、发展个性、培养兴趣、拓宽知识、开发潜能”为宗旨,尽可能发挥每个学生的聪明才智,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
(六)坚持经费保障原则
建立政府、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顺畅开展。
二、服务对象、时间及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主要为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在校学生及全地区各普通高中阶段全体在校学生。
(二)服务时间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七至八年级不晚于18:00,九年级不晚于19:30。在不超过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九年级周一至周五离校时间。
2.普通高中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原则上,高一、高二年级不晚于21:30,住宿生和高三年级不晚于22:00。
3.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初中和普通高中是否开展课后服务及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可根据学生年级特点和具体需求,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商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结合学校和相关机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小学阶段,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加各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初中阶段,主要安排文体活动、课业辅导、学法指导、学科实践、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思维拓展训练等。普通高中阶段,主要安排文体活动、学科深度拓展训练、个性化答疑辅导、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学法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创新思维培养等。鼓励各学校创造性地开展课后服务,充分尊重学生家长意愿,提供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项目,也可有计划地适当安排课后辅导。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研学基地(营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体育场馆及校内的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可以通过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支持学校引进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各学校引进校外或境外教学资源(图书、音像制品等)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后使用。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经费来源
开展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提倡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的补助。
(二)收费标准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每月每生收费不超过200元,高中教育阶段,原则上每月每生收费不超过450元。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可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时间,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费用减免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参加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的费用,按其所在学校确定的收费标准,由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四)经费管理
1.课后服务收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实施,学校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各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收费和支出管理办法,建立费用收支台账,存档备查。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按实列支。收取的费用,可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和外聘外请人员补助以及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租用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必要开支。财政补贴主要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费用减免、弱校补贴以及适当补充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取暖费等。
3.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补助,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导向,根据教师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确定补助标准,不得搞“平均主义”。对聘用人员的补助标准,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根据其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确定,经公示后执行。
4.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按月据实形成支出明细,经家长委员会审核无误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支出。收取的费用当月有剩余时可结转使用。
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今年7月1日起试行,你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