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蕴含着极为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借鉴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总结了西方工业化的经验教训,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担当。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借鉴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中华文明具有源远流长、延绵不绝、博大精深等显著特点,五千多年辉煌文明发展历程也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所面临的生态问题的重要启示。中华文明强调“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将天地人统一起来、将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这是先人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在《易经》《老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淮南子》《齐民要术》等古代典籍中都有丰富论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等名言警句在今天依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求我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升到生命共同体的高度,让“天人合一”的中国智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光芒。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