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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关系不和睦,只因一块广告牌

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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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7 07:59:00   来源:营口之窗   点击: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但是平时楼上楼下住着,因为一点小事便反目成仇的也不在少数。
 
     王女士家住在营口大学附近一个小区的二楼,平时和一楼的邻居关系处的还不错,没事的时候和一楼的老太太聊聊天,感情还算可以。但是近几天却发生了一件让王女士十分窝火的事。一楼的陈先生家里做了点小买卖,所以打算换块新的广告牌,但是没想到,正是因为这块广告牌,引发了两家人的矛盾。因为王女士在自家的二楼开了一个补课班,并且在阳台上立了块广告牌,而一楼的新广告牌刚好把自家广告牌下方的电话号码遮挡住了,对此,王女士多次找到一楼的邻居进行交涉,两家人各执已见,每次都是不欢而散。为此,两家人闹得十分的不愉快,王女士也是既气愤又无奈。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广告法》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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