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的相关规定,过了正月十五,市民就不可以再燃放烟花爆竹了,可是有些市民尤其是老年人却不舍得把没放完的鞭炮扔掉。在家存放烟花爆竹,那无异于藏了一个“定时炸弹”。
家住五大门社区的市民韩大爷已经80岁高龄了,春节期间,儿女们买了很多烟花爆竹回家燃放,看着孩子们放鞭炮,韩大爷觉得家里过节的氛围特别浓。可是,由于儿女们每人买了一份烟花爆竹,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一直到正月初十也没有放完。韩大爷的女儿大年初三时回去看望老人,发现家里还有好几挂鞭和一些烟花。她告诉老父亲:“赶紧在今天把这些鞭炮都放了吧,政府有规定,过了正月十五就不能再随便燃放了。”没想到韩大爷说:“没事,不让放咱就不放,等明年过年时拿出来再放呗,反正这东西也不能坏。”韩女士说:“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品,放在家里多危险呀,一旦引起了火灾,不仅自家有危险,连楼上楼下的邻居们也都要受牵连。”韩女士跟父亲说了半天,可父亲就是不答应。“这么贵买来的东西,怎么能说扔就扔呢。太浪费了!放在家里也没事,我小心一点就行。”韩大爷说。
2月初时,韩女士又回家去,她借口帮老人收拾屋子,想偷偷把那些没放完的烟花爆竹处理掉,可在小屋堆放杂物的地方她竟然发现了另一批“存货”,一捆一年前买的烟花!韩女士看着这些烟花,有的如今市场上已经不再销售了,可父亲还留着它们,没放完的烟花爆竹有两大包之多。韩女士无奈地对笔者说:“这简直就是‘定时炸弹’呀!等我想偷偷拿出去时,又被父亲发现了,他说啥也不让我扔。为了这事还跟我发了好大的火,我可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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