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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营口春季房交会又有优惠政策

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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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0 04:06:35   来源:营口之窗   点击:

2012年营口春季房交会优惠政策如下:

        (一)春季房交会有关补贴政策

         在2012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购买的商品房,经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财政部门认证,给予购房者契税权和返还政策。

        (二)春季房交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在2012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房,经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和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财政部门认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给予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政策,具体如下:

     1、免收住宅房屋登记费,即免收80元/套;

     2、非住宅房屋登记费减半,即收取275元/套;

     3、免收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即免收80元/套;

     4、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减半,即收取275元/套;

     5、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新建商品房多层建筑暂收40元/㎡、新建商品房高层建筑暂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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