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姓说事 > 正文

“美瞳”将被强制清除出市场

欣文

分享到:
2012-03-30 07:15:00   来源:营口之窗   点击:

  按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公告,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自4月1日起,没有相关资质证书的美瞳产品以及厂家将被强制清除出市场。消费者在购买此产品时,可在产品包装盒上查“国药监械(准)字”号码。 

相关热词搜索:美瞳

上一篇:全民爱运动 乐都汇首届乒乓球大赛等待您的参加
下一篇:就业青年称自己信用卡成瘾

  • 0

  • 0

  • 0

  • 0

  • 0

  • 0

  • 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