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营口市纪检监察举报网站现已开通。其他辽宁省内城市的地方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会在8月1日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开通后,正式受理群众的网上举报。
营口市民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营口市纪检监察举报网站(
http://yingkou.12388.gov.cn/lnjj/index-zjw-yk.html)上进行举报。会由营口市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营口市监察局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据了解,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