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巩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13日上午8:30, 在平安社区会议室内,平安社区组织了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及老党员、自愿者、义务宣传员、居民群众等积极参加了西市区胜利街道办事处、胜利司法所联合西市区检查院胜利工作站举办了《平安社区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再教育》为主题,开展了一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活动。
会上,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柳阳同志就“社区矫正相关意义和规定” 作了详细的解读,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规范自我行为,遵守日常监管规定,并向社区矫正人员、居民群众、社区干部讲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判决前的审前调查程序。重申了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必须定期报到、定期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等几项制度;讲解了社区服刑人员记分考核方法,并明确提出几点要求:第一,社区服刑人员要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正确认识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必须认识到自己是受到国家法律制约的社会服刑人员,要接受刑罚处罚。第二,社区服刑人员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第三,社区服刑人员要通过此次集体教育活动,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及时纠正不良行为,自觉接受矫正机关的监管教育,争取顺利解除矫正。
随后,检查院服务站周科长为大家讲解了社区矫正是社会管理创新及司法体制产生的重要内容及背景。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手段,也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做好社区矫正,使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人员在社区进行教育矫治,争取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对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周科长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一要珍惜机会,自觉遵纪守法;二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相关规定,预防重新犯罪;三要服从监管,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为以后平安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和在群众当中的知晓率的提高直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