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口专访 > 正文

营口如何“精准”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和特困人员问答

小 波

分享到:
2020-05-20 10:38:00   来源:营口之窗   点击:

(营口之窗专访 小波)今天,营口民政局发布了2020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发布会现场营口之窗网编就其相关问题采访了市民政局领导,得到准确回答。

问:目前,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民生问题,尤其是社会兜底工作,你们是如何“精准”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的?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陈斌作了回答: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陈斌)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们继续以民生为导向,确保救助保障政策惠及每一个城乡困难群众。

一是把“人民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推动政策落实。脱贫攻坚期间,民政系统为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对贫困人口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持续开展“三个一批”即“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保障一批、将因病致贫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一批、将因学因残致贫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再扩充一批”。

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民发﹝2019﹞5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子女赡养费计算标准、细化灵活就业人员收入评估标准、完善家庭收入核减内容、加强分类施保救助、落实单人单户保障等政策。

今年,我局围绕全市实现未脱贫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巩固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贫困人口脱贫成效的目标任务,4月份,我局联合营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排查行动的通知》(营民函〔2020〕36号),根据文件精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托核对中心信息大数据,精准核对贫困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全市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按照脱贫不脱政策原则,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继续按原有救助标准给予一定时期的低保救助,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防范脱贫群众返贫,稳定解决吃穿“两不愁”问题。

2019年在全市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低保抽查工作,通过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接触、沟通交流,对被保家庭成员和被保人常规询问、信息采集、证件查验、邻里答卷、实地考察,结合后期数据整理、数据分析、集中研讨,由专业社工对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把“人民期盼”作为第一要务,强化精准救助。每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提出申请低保的居民个人或者家庭,委托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其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并由市核对部门出具书面报告,为申办低保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充分运用“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理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精准核对并实现部门和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机制,合力破解异地核查难题。

三是把“人民向往”作为第一目标,实现应保尽保。近年来,市民政局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左右,连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水平,提高幅度高于省定目标。同时不断夯实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关键环节管控,从根源上铲除“关系保、人情保”的滋生土壤,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问:目前我市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方面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该如何来优化这样的服务呢?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赫崇军作了回答: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赫崇军)目前我市共有特困人员6524人,其中城市365人、农村6159人。除基本生活费用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还包括照料护理费用。从整体上看,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在照护服务方面还有待提升。下步我市将以“三个一”为抓手,推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提档升级。

一是建立一个信息管理系统。我市已研发了特困人员管理系统,对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基本生活费用和照料护理费用发放等信息公开监管,确保供养制度落实落细。

二是签订一份供养服务协议。指导乡镇(街道)为分散特困人员确定服务人,签订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整合服务资源,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是改造一所专业照护机构。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改建1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优先保障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

来源编发:营口之窗官网

相关热词搜索:营口 救助 专访

上一篇:营口市经济发展的先行指标发展态势专访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