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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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早上,营口市新兴大街与新华路交汇处,一电动车与私家车发生碰撞,双方车辆各自都有不同程度破损,电动车车主腿部受伤,幸好并无大碍。经西市交警调节,私家车一次性赔偿电动车3000元,算作私了。
图/文:李 凯
拍摄时间:2019年4月18日
拍摄地点:新兴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