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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欣文

2012-10-11 14:05:53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各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是我政务公开、社会服务的对外窗口,政府网站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
        各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是我政务公开、社会服务的对外窗口,政府网站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从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和确保“十八大”期间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公安部与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政府网站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政府网站先根据《重点网站安全检查表》中的检查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并将填好的《重点网站安全检查表》及相关制度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一同送至市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邮电大厦21楼)进行初检。
         2.市局网安支队会根据各政府网站的初检材料,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重点检查网站数据库安全防护强度和用户密码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监测、漏洞检测、防攻击、防篡改等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及应急处置机制是否健全。
        3.我局协调有关单位免费提供一款服务器安全管理工具软件,为政府网站提供安全防护服务,请自带U盘来我单位拷取(市邮电大厦21楼)。
        4.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网站限期整改;整改措施难以落实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暂停相关服务,并书面通报网站所属部门。
        5.另有还未进行网站备案的单位,需进行网站备案工作。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并签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信息网络安全保卫责任书》。主管单位负责监管所属下级单位的网站安全,要求下级单位网站负责人填写《备案表》及《责任书》,均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内送交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管理大队(邮电大厦21楼)。
        6.已经备案的网站需在其网站首页作出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说明字样,并注明网站备案编号。
 
        联系人:栾宇博   2843129
        营口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2012年9月10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重点网站安全检查表 
 http://www.ykwin.com/uploadfile/2012/1011/20121011020517279.xls
附件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信息网络安全保卫责任书     http://www.ykwin.com/uploadfile/2012/1011/20121011020517808.doc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 
http://www.ykwin.com/uploadfile/2012/1011/20121011020518812.doc
附件4.网站备案说明 
http://www.ykwin.com/uploadfile/2012/1011/2012101102051887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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