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类
违法广告发布的警示公告
近期,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省工商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查处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7〕54号)和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工商明电〔2017〕32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依法加大对辖区内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类广告的监测和监管力度。近期在全国各级媒体发布的此类部分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现曝光10件违法广告,涉及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商品,提醒消费者切勿上当受骗。
一、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 “疗癣卡西甫散” 处方药广告,广告中宣称“早晚一碗黄金汤,30天顽癣全除光,坚持喝上一个月,顽癣一次从根断,确保20年不犯”等内容。
二、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复方苯巴比妥溴化钠片” 处方药广告,广告中宣称“6个月临床观察,96.7%患者语言、运动能力明显提高,有些轻度的患者已基本达到治愈”等内容。
三、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癫痫宁片”处方药广告,广告中宣称“治疗癫痫病起效迅速不复发,不论病程长短及不同病因,服用8至10天就有明显效果”等内容。
四、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洋参龟灵口服液” 处方药广告,广告中宣称“一个疗程孩子变得安静了,脾气也好了,平均有效率高达93.15%,三个月还你一个健康的宝宝”等内容。
五、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远红外贴”医疗器械广告,广告中宣称“颈椎增生床都下不了,是丁氏骨康贴让我又站了起来,不怕骨病重,越重越管用,97%的人使用一个月内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等内容。
六、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烫熨治疗贴” 医疗器械广告,广告中宣称“关节炎贴上就舒服,肩周炎不扎针更轻松,骨质增生肿痛有改善,痛经三个月后疼痛缓解”等内容。
七、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广告中宣称“当天见好,7天治愈,15天根除治愈咽炎,7天消除症状,30天断根不复发治愈鼻炎”等内容。
八、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轩生堂牌四怀糖脂安胶囊” 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宣称“服用25天,血糖平稳下降,服用50天,血糖得到控制,服用75天,胰岛功能改善,血液中垃圾堵塞得到清除”等内容。
九、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红润牌真采口服液” 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宣称“7天明显感觉精力旺盛,10天缓解女性更年期症状,40天月经周期规律,肢体麻木等症状消除”等内容。
十、通过报刊媒体发布的“京仁堂牌人参海狗丸” 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宣称“7至10天头晕等症状明显改善,1个月扫除阳痿、早泄等性功能障碍烦恼,2个月促进性功能二次发育”等内容。
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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