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巨仁伟矿产有限公司
白云石岩矿山由年开采8万吨扩大产能至年开采18万吨建设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营口巨仁伟矿产有限公司白云石岩矿山由年开采8万吨扩大产能至年开采18万吨建设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口巨仁伟矿产有限公司白云石岩矿山由年开采8万吨扩大产能至年开采18万吨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营口巨仁伟矿产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圣水村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63.00万元,购置卡特330型挖掘机、小松360型挖掘机等配套设备,白云石岩矿石由年开采8万吨扩大产能至年开采18万吨建设项目,矿区面积为0.1316平方公里不变,采矿标高由+219.97m~+109.97m改为+219.97m~+30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2°35′10′′,北纬:40°38′3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巨仁伟矿产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圣水村
联系人:陈太来
电话:18212341234
电子邮箱:610153736@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丹东市人民街141号
联系人:范工
电话:0417-6185798
电子邮箱:44872609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为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营口巨仁伟矿产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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