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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营口加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评价第二次公示

加伦科技

2019-10-15 07:10:00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营口加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0件双柱举升机支臂托盘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 :2019年 10月15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

1.建设项目名称:营口加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0件双柱举升机支臂托盘项目

2.建设单位:营口加伦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位置: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凯旋路79号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建设项目情况简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00.00万元,位于辽宁省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凯旋路79号,项目总建筑面积4716.3平方米,购置车床、铣床、平板硫化机等设备,年产90000件双柱举升机支臂托盘。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122°17′50.19219″, 北纬40°38′44.64440″。工程建设期为10个月,

二.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硫化成型过程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硫化氢和臭气浓度。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平板硫化机、车床、锯床、钻床、风机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机加工序的废钢材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预混胶不合格品橡胶边角料、废弃原材料包装物。

5.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项目UV净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和废UV灯管。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拟在平板硫化机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集气罩下方加装软帘,车间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

2.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营口市东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废:机加工序的废钢材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预混胶不合格品橡胶边角料、废弃原材料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项目UV净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和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综合结论

营口加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0件双柱举升机支臂托盘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现有厂区扩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营口市中小企业创业园规划和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采用了成熟的污染防治对策,环保措施有效、可行,能够保证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及投产后,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营口加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417-3886699(袁先生)

评价单位: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电话:0417-6185796(刘工)

公示有效期: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email、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并简要说明理由。

查看报告书:

https://www.ykwin.com/uploadfile/2019/1015/20191015100213687.pdf

环评意见表:

https://www.ykwin.com/uploadfile/2019/1015/201910150933392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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