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之窗“专题报道”)防范化解海洋灾害风险 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海洋防灾减灾知识系列宣传之一
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将5月12日确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设立我国的“防灾减灾日”,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工作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民防灾减灾意识。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海洋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我中心将对海洋防灾减灾知识和进行系列宣传和普及,呼吁社会各界切实关注海洋灾害,提升科学防范意识,增强海洋灾害的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减轻灾害风险,为我市振兴发展筑牢安全之基。
海洋防灾减灾知识系列宣传之海浪灾害
海浪是指由风产生的海面波动,其周期为0.5-25秒,波长为几十厘米至几百米,一般波高为几厘米至20米,在罕见的情况下,波高可达30米。由强烈大气扰动,如热带气旋(台风、飓风)、温带气旋和强冷空气大风等引起的海浪,在海上常能掀翻船只,摧毁海上工程和海岸工程,造成巨大灾害。我们把这种海浪称为灾害性海浪。
1、海浪危害
灾害性海浪在近海常能掀翻船舶,摧毁海上工程,给海上航行、海上施工、海上军事活动、渔业捕捞等带来危害。在岸边不仅冲击摧毁沿海的堤岸、海塘、码头和各类构筑物,还伴随风暴潮,沉损船只、席卷人畜,并致使大片农作物受淹和各种水产养殖珍品受损。海浪所导致的泥沙运动使海港和航道淤塞。灾害性海浪到了近海和岸边,对海岸的压力可达到每平方米30-50吨。据记载,在一次大风暴中,巨浪曾把1370吨重的混凝土块移动了10米,20吨的重物也被它从4米深的海底抛到了岸上。巨浪冲击海岸能激起60-70米高的水柱。
2、海浪避灾措施
(1) 及时收看收听电视和广播新闻,留意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海浪警报。
(2)巨浪拍岸时应远离岸边和礁石,保持足够安全的距离。
(3)海上航行船只在得到海浪警报后应尽快返回港湾或避开大浪区。
海洋防灾减灾知识系列宣传之海冰灾害
海冰是海中一切冰的总称,包括咸水冰、河冰和冰山等。海洋中的冰主要是由海水冻结而成的,也有一部分是来自江河注入海中的淡水冰。我国渤海和黄海北部,每年冬季都有不同程度的结冰现象,是北半球纬度最低的结冰海区。因而,中国海冰为一年冰,轻冰年与重冰年的冰情差异很大。
海冰的形成可以开始于海水的任何一层,甚至于海底。在水面以下形成的冰叫做水下冰,也称为潜冰,粘附在海底的冰称为锚冰。由于深层冰密度比海水密度小,当它们成长至一定的程度时,就将从不同的深度上浮到海面,使海面上的冰不断地增厚。渤海水深较浅,海冰的形成从海面到海底几乎是同时进行的。
1、 海冰的危害不仅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能损毁舰船、石油平台等,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海冰危害的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封锁港口、航道;
(2)堵塞舰船海底门;
(3)使锚泊舰船走锚;
(4)挤压损坏舰船;
(5)破坏海洋工程建筑物和各种海上设施;
(6)使渔民休渔;
(7)船舶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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