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低铁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名称
1.建设项目名称:辽宁中业正浩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低铁石英砂项目
2.建设单位:辽宁中业正浩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位置: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项目情况简述:本项目厂区占地9900平方米,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为55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主要建设1条酸洗生产线、1条烘干生产线及配套酸洗水处理系统。购置主要生产装置为:酸洗罐、水力分离机、高纯石英砂式烘干机、磁选机、轻烃储罐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年产低铁石英砂20万吨。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烘干生产线废气:烘干生产线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②无组织粉尘:原料库房为封闭库房,无组织颗粒物在封闭库房内自由沉降;厂区内运输道路硬化,加大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频率,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
③无组织VOCs:轻烃燃料储罐正常的储存和运输过程是全密闭的,在进料管道和出料管道上安装球阀,即在控制的操作条件下被储存和收发的物料保持在由设备和管道组成的密闭系统内。设备、管道相连的地方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废气产生量较少。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
①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
②生产废水: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酸洗废水处理系统“中和+絮凝沉淀+反渗透”的处理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隔声、减震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桶、废润滑油和废氢氟酸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油桶和废润滑油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使用后的废氢氟酸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本项目产生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建议企业加强控制。保证操作安全。落实监控措施,制订危险源日常巡检规程,落实应急物资等措施。并且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在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风险水平可接受。
三、综合结论
辽宁中业正浩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低铁石英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在租赁厂区进行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合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通过采取环保措施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其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联系方式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辽宁中业正浩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低铁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80qr0N9bx1biuw6lJdDJQ,提取码:zyzh。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辽宁中业正浩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附近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应,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者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辽宁中业正浩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134233888
评价单位: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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