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同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铝灰、铝渣、电解槽大修渣16万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有关要求,对辽宁同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铝灰、铝渣、电解槽大修渣16万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同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铝灰、铝渣、电解槽大修渣16万吨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经济开发区,东临党李路,南临B10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废弃铝灰、铝渣以及电解槽大修渣进行回收再利用,年处理铝(灰)渣12万吨,铝电解槽大修渣4万吨。项目建成后,年产铝锭30000吨,铝灰球80000吨,碳球40000吨,年产制砖原料16000吨。项目占地面积27618m2,总建筑面积26000m2,其中:生产车间9000m2,原料库房8000m2,成品库房8000m2,办公生活用房1000m2。主要购置压球机、球磨机、烘干塔、炒灰机、熔炼炉、破碎机、筛分机、包装机、输送泵等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同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341773377蒋同盟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经济开发区,东临党李路,南临B10路。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辽宁同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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