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鲅鱼圈港区 61#钢杂泊位新增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鲅鱼圈港区 61#钢杂泊位新增货种项目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4TL7OyqipcE35UXI1Tl7Q?pwd=z0kl
提取码:z0kl
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联系人:白先城 电话:13604975686 电子邮箱:799524860@qq.com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港区三期工程的南侧五港池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
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邮寄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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